公司动态

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公司动态
全部 8 公司动态 6 行业动态 2

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指南与操作注意事项

时间:2024-06-20   访问量:915

使用液化气钢瓶的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可以归纳如下:

一、操作要求

  1. 选择合格供应商

    • 购买正规瓶装液化气供应站(点)的燃气,不购买和使用非法商贩出售的瓶装燃气。

    • 液化气钢瓶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注册,未经登记注册的不能充装使用。

  2. 使用合格钢瓶

    • 使用经注册登记、检测合格的钢瓶。钢瓶设计使用年限8年,经安全评估合格后最长可使用12年

    • 钢瓶自生产之日起每4年检测一次,正规合格的钢瓶生产日期、使用期限钢印位于钢瓶护罩。

    • 经法定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气瓶,在护罩上打印有本次检验年月和下次检验年月,并涂敷相关检验信息。

  3. 规范充装与使用

    • 不使用超量灌装的钢瓶(15Kg钢瓶规定灌装量为14.5Kg±0.5Kg,50Kg钢瓶规定灌装量为49Kg±1Kg)。

    • 钢瓶与灶具应保持0.5米以上安全距离。气瓶和灶具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液化气专用软管,不应使用橡胶软管穿越楼板或隔墙,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(距离超过2米的应用金属管连接)。

  4. 正确安装与使用

    • 液化气钢瓶必须直立放置,不得卧放或倒放。

    • 连接钢瓶与灶具的胶管两端必须用喉箍箍紧,燃气灶摆成水平状。

    • 燃气灶具点火时,先全部打开钢瓶上的角阀,再点燃灶具。使用完毕后,应关闭燃气灶具和液化气钢瓶角阀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  1. 安全存放

    • 液化气钢瓶不得在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密闭空间和高层建筑中使用。

    • 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,周围温度不得超过45℃,且不得低于0℃。

  2. 避免危险操作

    • 严禁用火、蒸汽、开水对钢瓶加热,以免钢瓶压力急骤上升发生意外事故。

    • 严禁用户自行倒气、倾倒残液。残液必须由燃气供应商专业人员进行处理,禁止向江、河倾倒,或向地沟、下水道任意排放。

    • 切忌连续打火。如果碰到燃气灶具连续三次打不着火,应停顿一会儿,确保液化气消散后,再重新打火。

  3. 定期检查与维护

    • 经常检查钢瓶、灶具等是否漏气,可使用肥皂水涂抹钢瓶的角阀、调压器、灶具开关和胶管等处检查,如有气泡冒出,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,并向供气单位报修。

    • 定期检查胶管是否老化、龟裂或破损,如有应马上更换。

  4. 安装报警装置

    • 使用燃气场所要安装燃气报警器,报警器安装位置距离地面不超过30cm,确保报警器处于工作状态。


上一篇:行业透明化新纪元:阀门公示平台

下一篇:平远县县委领导团赴江津参观,携手共探企业创新发展之路

发表评论:

评论记录:

未查询到任何数据!

在线咨询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服务专员

在线咨询

免费通话

24小时免费咨询

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,座机请加区号

免费通话

微信扫一扫

微信联系
返回顶部